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飲用水4批次、餐飲具1批次、酒類1批次。
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余氯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4批次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余氯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由瑞昌市中學華盾純凈水廠生產銷售的華盾純凈水、由分宜縣仙泉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仙泉飲用山泉水、由宜春市袁州區柏木中學食雜店銷售的標稱宜春市火山泉山泉水廠生產的袁山泉天然含鍶山泉。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應符合n=5,c=0,m=0,單位為CFU/250mL。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
還有1批次為:由高安市灰埠鎮佳源純凈水廠銷售的,標稱高安市佳源純凈水廠生產的佳源優質飲用水檢出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余氯(游離氯)是指用氯消毒后,水中剩余的氯量。其作用是保證持續殺菌,也可防止水受到再污染。但如果余氯量超標,可能會加重水中酚和其他有機物產生的異味,還有可能生成氯仿等有致突變、致畸及致癌作用的有機氯代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GB 19298—2014)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余氯(游離氯)的最大*值為0.05mg/L。造成包裝飲用水中余氯(游離氯)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有效控制余氯(游離氯)的含量;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污染,企業使用大量氯來消毒所致。
1批次復用餐飲具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 1批次復用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為:由九江市濂溪區麒麟小院餐館銷售的復用餐飲具。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如果食品中的大腸菌群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復用餐飲具中大腸桿菌不得檢出。消毒餐(飲)具(紙片法、發酵法)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受人員、工器具等的污染,還可能是滅菌工藝滅菌不*導致的。
另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酒類為:由江西安石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安石坊15號老酒檢出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查清產品流向、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目前,對部分相關涉事單位已依法進行調查。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1年第25期)不合格樣品信息